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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2026年云城区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27 16:35
来源:区农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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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河道来砂量、水情、河势等实际情况,我局依法划定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现将划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划定 

  (一)河砂可采区

  2026年我区河道无列入河砂可采区的河段。 

  (二)河砂禁采区

  2026年我区禁采区范围为:云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河道,包括:新兴江(云城段)、小河(云城段)、南山河(云城段)、杨梅水(云城段)、蓬远河(云城段)、安塘河、前锋河(石古河)、大坎水、白诸水(思劳河)及其支流(含水库、山塘)。

  二、禁采期限

  我区2026年河砂禁采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其它事项

  在禁采期,禁采区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上述禁采区如因河流综合治理具有清障疏浚需求的,疏浚方案需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桥梁禁止采砂范围进行疏浚清淤的,还需经环境保护、自然保护、桥梁主管部门的批准,否则禁止开挖作业。 

  四、监督投诉

  监督电话:0766-6620330。 

        特此公告。




云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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