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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11-05 17:11
来源: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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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廖新南(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云府国用(1997)第07-01-00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益锋、廖卫建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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