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因保管不善,将云府集有(2012)第0049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 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