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2)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390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抵押权
445302001218GB00216F00060021
云浮市市区世纪大道东223号筠城南山春天花园高层住宅2幢第六层602号房
登记机构: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