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410号
云浮市骏豪房地产有限公司
抵押权
445302001222GB00380F00010088
云浮市市区兴云东路89号丹枫白露酒店公寓首层9号商铺
2
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337号
登记机构: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2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