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浮市市区星岩一路111号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66-8606826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1 | 陈石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云浮市云城区罗沙开发区
| 粤(2021)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0194号 | 刘连 |
2 | 陈石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安塘街道办古宠村委凤尾村屋侧山地段 | 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7395号 | 刘连、陈土娇、陈新娣、陈小红、陈丽珍 |
3 | 陈石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云城市区罗沙开发区 | 云府国用(2005)第001504号 | 刘连、陈土娇、陈新娣、陈小红、陈丽珍 |
4 | 陈石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云城市区罗沙开发区 | 云府国用(2005)第001363号 | 刘连、陈土娇、陈新娣、陈小红、陈丽珍 |
登记机构: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