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林国星因保管不善,将粤(2022)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09015号、粤(2022)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090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国星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