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因保管不善,将011766号、011765号、01176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202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