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云浮市星岩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粤(2021)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012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云浮市星岩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