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2)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90号
云浮市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异议登记
445302001222GB00380F00010161
云浮市市区兴云东路89号丹枫白露酒店公寓首层13号商铺
登记机构: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