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30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城区支行
抵押权
445302001222GB01931F00010001
云浮市市区龙华路103号首层
2
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302号
445302001222GB01931F00010002
云浮市市区龙华路103号二、三层
3
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303号
445302001222GB01931F00010003
云浮市市区龙华路103号四、五层
4
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304号
445302001222GB01931F00010004
云浮市市区龙华路103号六、七、八层
登记机构: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