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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6-07-13 17:11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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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证字第1791302号、粤房地证字第17913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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