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实现依法科学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广东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1〕4号)和《云浮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暂行)》等规定,特编制云浮市云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以及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和系统治理,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云城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编制 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指导各业务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避免监督检查缺位、错位。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主线,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依法从严处罚;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切实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充分发挥执法处罚在遏制重大事故中的“杀手锏”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我局行政编制数为13个,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8个。现有在册编制人数13人(其中2人全脱产借调征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在册编制人数为4人,核定纳入2023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4人,占实际在岗在编人数的36.36%,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2人、安全生产基础与执法监督股2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
2023年全年共365天、52周,有27个法定节假日。法定工作日=365-104-27=234(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34)×执法人员数量(4)=936(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登记与备案、开展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工作占用的工作日。
结合工作实际,测算2023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413天,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188天、安全生产基础与执法监督股225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包括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执法机关工作、参加调研活动、机关值班、学习培训和考核及会议、制定印发及整理材料、病假及事假、法定年休假和探亲假及婚(丧)假、党群活动等工作占用的工作日。
结合工作实际,测算2023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315天,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165天、安全生产基础与执法监督股150天。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936)-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413)-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15)=208(天),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111天、安全生产基础与执法监督股89天。
2023年度本局和各内设机构的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的具体测算情况见《云浮市云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执法工作日测算表》(附件1)
四、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分布状况和安全生产特点,我局计划在2023年组织开展对以下类别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如下:
1.非煤矿山:
重点单位: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
计划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
负责股室:安全生产基础与执法监督股。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
2.工贸行业:
云浮市欣达机械有限公司、广东麦燕贵园食品有限公司、云浮市亚洲亚装甲门业有限公司、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广东广信青洲水泥有限公司、云浮市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云浮市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云浮市恒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云浮市富丽制衣有限公司、云浮市亿业印花厂有限公司、宝嘉创业制衣厂(云浮)有限公司、云浮市联筑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力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云浮市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云浮市广扬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宇航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雅庆石业有限公司、云浮市丰亮石业有限公司、广东玖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云浮市洪腾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德益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雄盛永隆石业有限公司、云浮市华贤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德云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阿斯顿水磨石有限公司、云浮市臻致石业有限公司、云浮市荣盛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玉凌云石业有限公司、云浮市瑞利达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精辉石材有限公司、美琦(云浮)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钜亨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富磊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盛世明城达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一磊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强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云浮市华睿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广东龙美达建材有限公司、云浮市华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云浮市英格伦石材有限公司、云浮市美澳石材有限公司、广东鸿力氢动科技有限公司、云浮亿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云浮市飞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云浮市新风帆石材工艺有限公司、云浮市盈拓石业有限公司、云浮兆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保利皮革有限公司
计划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负责股室:安全生产基础与执法监督股。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名单详见附件3):
(1)危险化学品
全区重点单位:云城区牧羊古东乙炔门市部(门店经营);
云城区东顺气体有限公司、广东联悦氢能有限公司、云浮盈德气体有限公司、辖区30家加油站
加油站计划检查次数:检查不少于1次
树脂经营企业检查次数:检查不少于1次
气体批发或零售企业计划检查次数:检查不少于2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计划检查次数:检查不少于4次
负责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
(2)烟花爆竹(1家批发企业,10家零售点)
全区重点单位:广东省云浮市日用杂品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
批发企业计划检查次数:检查不少于4次;
零售点计划检查次数:检查不少于2次
负责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31日前
(二)一般检查安排(见附件4)
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结合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水平、执法车辆使用及执法经费等实际情况,确定我局业务股室2023年度一般监督检查安排,具体如下: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将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为2023年度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涉及工商贸八大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评价检测机构以及培训机构。
2. 一般检查单位数量及检查频次
安全生产基础与执法监督股:在年度一般检查单位范围内,将随机抽取20家各行业企业开展1次监督执法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在年度一般检查单位范围内,将随机抽取10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开展1次监督执法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现场监督检查
1.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各股室在进行监督检查前,应当依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综合分析被检查对象生产经营性质、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现场检查方案》应包括被检查对象名称、地址、联系人、检查时间、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事项。
2.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和云浮粤执法平台等开展移动执法。各股室应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比照《现场检查方案》和事前制定的检查表实施监督检查。要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规定,利用现场执法记录仪和执法终端等设备,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记录监督检查行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要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和“谁执法、谁填报”的要求,及时做好登记。
3.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行政执法机构应当依法采取责令立即排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等现场处理措施或行政强制措施,并根据法定程序制作并送达相应法律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
4.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各股室要定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防止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5.完善现场检查档案。现场检查结束后,各股室应及时完善现场检查资料,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监督检查档案。档案应包括:《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行政强制、整改和复查等相关法律文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检查照片、影像资料等相关材料。
(二)随机抽查
1.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各股室应当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实施监督检查。在实施对一般检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并可根据执法检查装备水平、执法车辆使用及工作经费等实际情况,定向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
各股室在开展检查前应通过登录《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执法检查对象,根据实际可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社会第三方或不同业务股室等进行现场监督,并对抽取过程进行拍照、录像,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
2.公开检查结果。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的,股室应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及《云浮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结果公开制度》的要求,在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检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六、相关要求
(一)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开展执法行动。执法监督作为守护安全生产基本盘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有效抓手。各股室要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在安全监管工作履职尽责中的导向作用,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时段、重要敏感时期和季节特点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等实际,科学规划,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计划,统筹推进计划落实。与此同时,要做好年度计划实施过程的定期统计、定期分析和总结工作。
(二)提高效能,融合年度计划和信息化工作。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要求,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每名监管执法人员、每次监督检查、每个案件办理都在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或云浮粤执法平台中完成。局安全生产基础与执法监督股要牵头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将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省执法信息系统统一融合,务必按照省厅《关于在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启用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的通知》(粤应急函〔2020〕56号)要求,严格规范使用执法系统开展检查执法工作,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效能。
(三)规范行为,严格按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各股室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正确使用法律条款,规范制作各类执法文书,严格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和证据采集程序,认真贯彻执行行政程序规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要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规范使用安全生产执法用语。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全面做好监督检查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从严执法,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股室在监督检查中要从重点检查档案资料和隐患向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履责情况转变。突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强执法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严厉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要求,及时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实施有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充分发挥司法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
(五)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寓服务于监管执法之中,加大宣传教育、指导服务力度,做到执法一家、规范一家,教育一片、带动一片。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普法挺在前头,从处罚整改到全面自查自改的转变,营造人人守法的法治氛围。
附件:1.云浮市云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日测算表
2.2023年度安全生产基础与执法监督股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3.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危险化学品)
4.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烟花爆竹)
5.云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监督检查安排表
6.云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统计表
附件1
云浮市云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日测算表
附件2
2023年度安全生产基础与执法监督股重点监督检查
企业名单
附件3
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重点监督检查
企业名单(危险化学品)
附件4
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重点监督检查
企业名单(烟花爆竹)
附件5
云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监督检查安排表
附件6
云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