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要求。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云浮市坚持靶向发力,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21年的56.36%提升到2022年的62.92%,2023年的92.31%,实现了“三连增”良好局面,2024年1-8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6.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成效明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等规定,我市制定印发《云浮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引》,明确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在行政应诉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具体、高效、顺畅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供了可操作性依据。一是创新建立行政应诉工作督促机制。建立全市行政应诉案件台账,以“1+5联动”“庭前一周一提醒”“一季一通报”等方式,实行行政应诉案件事前提示、事中监督、事后通报等全过程跟进,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工作增量提质。二是健全“司法局-人民法院”沟通交流机制。联合人民法院召开日常工作沟通会、业务培训交流会、案件问题反馈研讨会,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实现行政机关与司法系统良性互动,努力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效。坚持把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败诉行政案件进行复盘分析,找出败诉原因,及时分析工作中暴露的短板弱项,提出预警及整改建议,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通过建立健全政府、法院、行政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机制,及时准确了解新增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案件化解、生效裁判执行等情况,做到行政诉讼案件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措施实。全市将行政机关答辩举证、负责人出庭应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办理司法建议、“双报告”等工作情况纳入“法治云浮建设”“年度绩效”等考评范围,强化“加分”正向激励,“扣分”惩罚警示作用,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形成倒逼机制,有效推动行政应诉工作。
下一步,云浮市将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法,助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供稿: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
编辑:市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