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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3-11-14 09:12
来源:区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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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办理如下事项,需核查档案存放在云城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6-8829906

一、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档案材料原件

3.受理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存档人申请将符合规定的归档材料放入其人事档案。(备注:向实际存档单位提出申请。)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提出申请;②我局受理;③申请人将档案材料寄至我局。

(2)线下办理流程:

①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②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鉴别,是否属于归档范围;③工作人员在收到档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二、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政审函

(2)政审(录用)表格

(3)居民身份证件

3.受理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相关单位根据规定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办理参军、录用、入党、出国(境)、升学等政审。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提出申请;②我局受理;③我局将政审回复函寄至申请人。

(2)线下办理流程:

①存档(经办)人员提交申请材料;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③工作人员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政审材料。

三、档案接收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2)全日制毕业证复印件

(3)在职证明

(4)档案转递通知单

3.受理条件

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个人或其工作单位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保管人事档案。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①个人申请的,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当场向申请人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申请人凭调档函到对方单位调取档案到我局;②单位申请的,申请人携档案至我局,我局核定无误后将档案入库,开具档案接收证明给申请人。

(2)线下办理流程:

①存档(经办)人员向拟接收档案单位提交申请材料;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③存档(经办)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④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⑤拟接收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档案;⑥符合要求的,登记并形成存档编码入库;⑦工作人员在原存档单位开具的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上盖章退回;⑧为存档(经办)人员开具存档证明。

四、档案转出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2)调档函件

3.受理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将档案转递至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凭调档函提出申请;②我局受理后寄出档案。

(2)线下办理流程:

①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③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④工作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⑤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⑥工作人员及时催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

五、档案借阅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3.受理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借阅人事档案。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提出申请;②我局受理;③确认材料无误后我局将档案寄至借档单位

(2)线下办理流程:

①借阅单位提交申请材料;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③借阅人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出登记表》上登记;④将档案密封、盖章交给借阅单位,并告知借阅人归还日期;⑤归还时工作人员检查档案,核对无误后入库保存。

六、档案查阅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查档介绍信

3.受理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符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2018年11月20日起实施)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单位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查阅人事档案。 (一)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 (二)干部录用、聘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职级晋升、教育培养、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资待遇、公务员登记备案、退(离)休、社会保险、治丧等; (三)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 (四)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案件查办等; (五)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人物传记,举办展览、纪念活动等; (六)干部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 (七)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

.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提出申请;②.我局受理; ③确认材料无误后将档案寄至查档单位

(2)线下办理流程:

①查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③符合规定的查档申请人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登记;④工作人员将档案交查阅人查阅;⑤查阅后由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入库保存。

七、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3.受理条件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需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证明、经历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申请人可向实际存档单位提出申请。

4.办事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提出申请;②我局受理;③将相关证明寄至申请人或申请人到现场提取

(2)线下办理流程:

①经办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办事窗口提出申请;②工作人员核定身份后当场出具

八、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事材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居民身份证件

3.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省属非公经济单位接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办事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网上提出申请,由云浮市人社局统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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