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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5-05-25 00:00
来源:云城区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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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学校集体食堂就餐人数多、就餐时间集中,是易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高风险区域,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和稳定。为进一步加强云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学校主体责任,落实食品采购溯源管理,完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云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云城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食堂(云城区范围内的市属学校食堂除外),包括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各类全日制公办学校食堂。

《云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学校须到有资质且相对固定的供应商采购家禽及肉类、其他蔬菜、面、食用油、豆制品、调味品等主要食品原材料,采购的冰鲜肉及肉制品不能超出当天肉类总数的10%,同时将食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从业经营情况等材料送云城区食安办备案;二是学校必须成立专门的食品采购小组和监督小组,每天公布食堂菜谱及原辅材料采购情况,须在次月5号前报送上月的原材料购进明细到云城区食安办;三是食堂现有的从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新招聘的从业人员不得超过45周岁。

 

                   云浮市云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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