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城区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从
★《办法》有哪些内容?
答:《办法》共有17条,于
★举报人可通过哪些途径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答:《办法》规定,举报人可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信件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
★对举报人的奖励如何划分?
答:《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办法》适用于对法律规定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的举报。其中,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公安机关破获相关案件的,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举报吸毒人员的,每查获1名奖励200元。一次性查获吸毒人员5名以上(含5名)的,奖励以1000元为起点,每增加查获1名吸毒人员奖励100元,以此类推。每宗案件最多不超过4000元。举报缴获非法持有的毒品10克以下的,奖励200元。
(二)举报毒品犯罪的,按缴获毒品数量分别进行奖励:
1.缴获毒品10克以下的,奖励500元;
2.缴获毒品10克以上(含10克)不满50克的,奖励以500元为起点,每增加1克,奖励20元;
3.缴获毒品50克以上(含50克)不满100克的,奖励以1500元为起点,每增加1克,奖励15元;
4.缴获毒品100克以上(含100克)不满1000克的,奖励以2500元为起点,每增加1克,奖励10元;
5.缴获毒品1千克以上(含1千克)不满10千克的,奖励以15000元为起点,最高奖励5万元;
6.缴获毒品10千克以上(含10千克)不满50千克的,奖励以5万元为起点,最高奖励10万元;
7.缴获毒品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的,每案奖励20万元。
(三)举报制造毒品工场、窝点的,视被捣毁场点的规模大小,每查获一个,奖励4000至12000元;缴获枪支、弹药(达到非法持有枪支或弹药刑事立案标准)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奖励。
(四)举报非法提供、买卖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查获1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500元;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500元至1000元;5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1000元至2000元;10千克以上,每案奖励3000元。
(五)举报走私、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物品的,根据管制级别和缴获数量进行奖励:
1.缴获一类管制品种的,每千克奖励50元,每案最高奖励10000元;
2.缴获二类管制品种的,每千克奖励20元,每案最高奖励8000元;
3.缴获三类管制品种的,每吨奖励1000元,每案最高奖励8000元;
4.缴获麻黄素、羟亚胺、1-苯基-2-丙酮等制毒前体的,每千克奖励1000元,每案最高奖励3万元。
(六)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按每铲除罂粟500株或大麻1000株的,奖励500元,每案最高奖励2万元。
举报贩卖罂粟壳的,按每缴获1吨奖励1000元,每案最高奖励3万元。
(七)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按每缴获1千克奖励300元,每案最高奖励3万元。
(八)举报查获容留他人吸毒的,每案奖励500元;查获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每案奖励1000元;查获强迫他人吸毒的,每案奖励1500元;查获经营性娱乐服务场所内吸贩毒活动的,每案奖励1000至2000元;查获酒店、宾馆、私人会所、出租屋或者无证经营的地下娱乐场所等处所内吸贩毒活动的,每案奖励500至1000元。
(九)安检、旅检、货检、邮检及物流从业人员在查检工作中发现并举报毒品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按照所缴获毒品、涉毒物品的数量及奖励标准,对提供毒品犯罪线索人员进行奖励。
《办法》第六条中规定,举报人提供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的,每抓获1名奖励1000元,有特别贡献的给予加倍奖励。提供悬赏通缉的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相关规定奖励。
《办法》第七条中也规定,举报多条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奖励标准累计发放奖励资金。同一毒品违法犯罪线索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视其价值按比例分享奖金;同等条件下,奖励最先举报人总奖金的50%,其余奖金按举报顺序平均奖励(以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受理举报登记的时间为准)。
★举报人的奖金来自哪里?由哪个部门兑现?如何领取?
答:对于举报人奖金的来源,《办法》中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区政府设立云城区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奖励金由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先行垫付,并根据实际支出向区政府申请用款。
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受理毒品违法犯罪举报时,对举报人及其联系方式登记备案。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侦破毒品案件后,达到上述奖励标准的,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在1个月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后1个月内领取,如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线索提供给了公安机关,如何保障举报人的权益?
答:《办法》明确了违反办法的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牵头负责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工作,接转、受理举报线索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当严守工作秘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举报人的资料信息,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另外,《办法》也规定,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依法追究诬告陷害他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