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台背景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2022〕2号)规定,我局对《云浮市云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云浮市云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的通知》(云区建通〔2023〕26号)需继续施行。
二、依据
1.《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2.《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2022〕2 号)等。
三、主要内容
《云浮市云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的通知》(云区建通〔2023〕26号)有效期延至202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