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云城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规范管理和教育公平。云城区教育局组织修订了《云城区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充分研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形成了该办法。根据《云浮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1.制定《云城区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实施办法》有什么背景?
答:云城区是云浮市的市辖区,是云浮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人员的涌入致使城区人口的快速增长,入学人数大幅递增,远远超出城区小学的教育服务承载能力,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与义务教育学位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相当长时间内将继续存在。为保障范围内户籍生就近入学,健全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云城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机制,限制盲目涌入中心城区就读和有效遏制无序择校现象,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制度的通知》(云府办函〔2017〕153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云府办函〔2019〕107号)、《云浮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云建通〔2024〕21号)、《云浮市“百千万工程”互助工作队积分激励机制(试行)》(云百千万办函〔2024〕8号)和《云浮市云城区“百千万工程”互助工作队积分激励机制(试行)》(云区百千万办函〔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本办法。
2.《云城区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实施办法》适用范围
答:该《实施办法》适用范围:中心城区(指云城、高峰街道内,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中心城区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到中心城区共同居住的适龄入学儿童。
3.《云城区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实施办法》规定的随迁子女参加小学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凡在中心城区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到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而且之前没有读过一年级,具有积分资格,可以申请入读其父母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小学一年级。
4.《云城区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实施办法》基本原则
答:一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依据广东省标准化学校标准班额提供学位。二是鼓励长期务工。在积分体系中,鼓励随迁子女父(母)在中心城区长期务工。三是公开公平。积分入学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实施分批录取。
5.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参加积分是否就一定能就读中心城区公办学校?
答:不一定。设置录取最低积分线。根据中心城区当年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由高到低排序到可安排学位总数的最后一名的积分,为当年最低积分线(区教育局统一公布)。凡入学积分达不到当年录取线或放弃积分入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应由父母带回原户籍地就近入学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6.可供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学位数量是如何得出?
答:每所公办学校可安排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人数是由依据广东省标准化学校标准班额计算出来的该校可安排学生数减去该校招生范围的户籍学生数及按政策规定照顾人员子女数得出。
7.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主要程序是什么?
(1)随迁子女报名申请后,各公办学校将达到当年最低积分线的申请人随迁子女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剩余学位情况满额录取。录取结束后,剩余学位情况由各学校进行公布。
(2)当达到最低积分线人数超出申请学校剩余学位数时,达到当年最低积分线且未被录取申请人随迁子女必须回原申请学校填报多个平行志愿(已录取的人员不得参与志愿填报),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根据“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按申请人随迁子女的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满额即止。被录取申请人需前往原申请学校取回申请资料,再次提交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
(3)凡入学积分达不到当年录取线或放弃积分入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应由父母带回原户籍地就近入学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8.双胞胎或多胞胎的适龄儿童同一学年入学能否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答:双胞胎或多胞胎的适龄儿童同一学年入学,如果达到积分入学线,原则上安排入读同一所学校。
9.积分分数如何计算?
答: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计算一级指标共 6 项,二级指标共 10 项,每个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计算积分,最高总积分为 320 分。
10.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地段范围内拥有房产,房屋用途为住宅,但未取得房产证,能参与积分吗?
答: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地段范围内拥有房产但未取得房产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按下列情形提供相关材料:①属于商品房的,权属份额不低于 51%,截止报名时间已购房并交房,提供合法购房合同、购房资金转账凭证;②属于自建房、共建房的提供该住所的土地证、由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或用电凭据。
11.房屋产权是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怎样积分?
答:属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且其有多名子女的,应由子女们共同协商,书面签名同意指定其中一名子女的适龄儿童享受该房产参与积分入学的权利;否则,只按该房产得分除以子女数计算所得分值。
12.房产份额不足51%或不符合条件的房产怎么办?
答:均参照租住条件计算居住积分。
13.父母双方为本市户籍,无法办理居住证,该怎样提供居住证明材料?
答:父母双方为本市户籍而在中心城区连续租住的,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之一,提供在该住所由适龄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光纤等其中一项的近 5 年的缴费合法凭据。
14.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包含了哪些类型?
答:一是优抚群体类:(1)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云城区居住)及在云城区辖区服役或其配偶在中心城区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公安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办理。(3)父母在云城区居住或服务单位在云城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是特殊行业类:(1)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中心城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2)父母一方或双方支援边疆建设的适龄子女。
三是其他类:其他符合法律法规或文件政策需要照顾人员的适龄子女。
15.父亲是研究生,母亲是本科学历,可累计积分吗?
答:不可累计,可计算父母中最高分的一个,父亲是研究生计20分。
16.父或母是专科学历,可计算积分吗?
答:可以计算,具有专科学历的计5分。
17.父亲是高级职称,母亲是中级职称,可累计积分吗?
答:不可累计,可计算父母中最高分的一个,父亲是高级职称计20分。
18.父亲是云城区“百千万工程”互助工作队队员,且获得星级志愿者的,母亲也是“百千万工程”互助工作队队员,且获得星级志愿者的,可累计积分吗?
答:不可累计,可计算父母中最高分的一个,父亲被认定为五星志愿者的,获得20积分。
政策原文: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云城区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