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供应商:
云浮市云城区民政局的竞争性磋商招标项目“云城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项目”(编号:YQC2016CS001)招标文件中部分时间及保证金有误。现更正(补充)如下:
1、磋商文件第5页中第十六点原: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5000.00元),大小写金额不统一,现更正为: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磋商文件第5页中第十九点原: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日共五个工作日(为空),现补充为: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
3、磋商文件第16页中第五点磋商保证金第10.2的第(2)点服务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 月 日下午4:30分前到帐(日期为空),现补充(更正)为:服务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
特此更正
云浮市云城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