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
云浮市云城区强龙石业有限公司
“11·11”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挂牌督办的函
云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1日,位于你区河口街道初城工业区的云浮市云城区强龙石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石材龙门吊机械伤害事故,导致1名外来装货人员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一般事故。根据《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浮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云安委〔2015〕7号)要求,现对该起一般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云浮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云浮市安委办,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区政府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云浮市安委办备案。并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按有关规定及时在你区政府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此函。
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