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的规定,区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有关审计人员,对全区2016年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2016年,全区审计机关共投入10人次,工作量达到237人•日,重点关注了财政存量资金、工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营改增”政策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5个方面的情况,抽查了财政局、经信局、建设局、发改局、国税局、地税局、扶贫办等19个单位。审计工作得到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有关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从跟踪审计的情况来看,我区各地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中央、省、市的政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推进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提质。
(一)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级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规定,我区印发了《云城区区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区财〔2015〕108号)、《关于清理盘活区直部门结余结转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云区财〔2015〕109号)等文件,并按照要求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
(二)“营改增”政策落实情况
2016年5月前,区国税、地税部门顺利完成了“营改增”企业纳税资料的移交工作,确保所有企业能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在系统正常申报。2016年1-5月,我区国税部门完成税收2296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30.7%,同比减收334万元,下降11.1%。从抽查的5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样本企业的申报情况分析,截止至
(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推进情况
我区2016年分别印发了《云城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云区委发〔2016〕5号)、《云城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区扶〔2016〕2号)和《关于云城区扶贫驻村干部驻村期间差旅费及生活用品费报销问题的通知》(云区扶办〔2016〕2号)等文件;2016年共收到中央、省、市和佛山对口帮扶资金1300.00万元,落实区级配套帮扶资金210万元;其中已划拨1349万元至各镇(街)财政所(第一批省级专项精准扶贫资金1139万元,区级配套资金210万元)。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暂无。
三、审计整改情况
暂无。
云城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