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6年度云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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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审计局局长 董志标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9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云城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并切实进行整改。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区审计局对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截至2017年12月底,审计发现的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阶段性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未及时划拨专项资金”的问题。其中:
(1)“未及时划拨卫计局2015至2016年申请使用的专项资金、影响相关工作开展和考评”的问题,财政局已拨付专项资金314.10万元,收回存量资金统筹使用102.59万元,重新列入2017年初预算120.90万元,剩余65.02万元,已根据有关规定收回存量资金统筹使用。
(2)“未及时划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85万元”的问题,财政局已划拨384.9万元至8个镇(街)财政所(截至2017年12月底,8个镇街财政所已划拨383万元到农户,还有1.90万元未划拨,原因为有1户农户不符合补助条件);目前国库结余0.1万元。
2.关于“超范围使用预备费606.98万元”的问题,财政局已于2017年12月进行了账务调整。
(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方面。
1.关于“校舍维修长效机制补助资金连续两年结余较大”的问题,财政局已与教育局加强沟通,进一步采取措施盘活存量资金。
2.关于“城镇执法局采购压缩箱维修费、人民医院临时摆卖点工程等支出26.90万元,民政局支付河口街初城村委农村幸福园工程20万元,均没有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问题,财政局已严格要求用款单位按指标项目内容和范围开支,并加大授权支付方式的监管力度。
3.关于“公务卡使用率偏低”的问题,财政局已印发了《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和公务卡知识宣传手册,进一步规范和推广使用公务卡结算。
二、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反映问题的阶段性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局、城镇执法局、机关事务局、市一中等6个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审计整改措施,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3个单位2016年末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0.56万元”的问题。截至2017年12月底,已上缴24.46万元;剩余6.10万元未上缴国库,原因为该项非税收入涉及财政、国税和地税三家,财政局已加紧催收,收缴租金后将按照三家比例足额上缴国库。
(二)关于“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问题。截至2017年12月底,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赁费用的问题,城镇执法局已对本单位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进行了梳理,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对部分合同条文进行了修改,同时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约风险;对延迟或分期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249.88万元的问题,已督促有关单位缴清。
(三)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城镇执法局、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已对漏登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登,规范固定资产出借、移交等手续,并重新履行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手续。
(四)关于“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的问题。财政局正对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梳理,根据往来款项发生的原因进行清理、结算。
(五)关于“部分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财政局、城镇执法局、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已补充了部分拨款依据,今后将继续完善各项支出手续,确保支出依据充分、完整。
(六)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财政局、民政局、城镇执法局已调整了有关账务,规范了会计核算。
(七)关于“未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城镇执法局、机关事务局已按照内部流程重新办理了审批手续,并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阶段性整改情况
主要跟进了省审计厅跟踪审计反映的我区两个重点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中:
(一)关于云浮市百川绿色建材项目“用地规模未落实”的问题。省国土厅已批复该项目首期200亩用地规模纳入《广东省云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二)关于云浮市云城区福利服务中心“用地规模未落实,部分用地指标待省政府批复”的问题。截至2017年6月底,该项目的用地规模、用地指标已经落实,并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反映问题的阶段性整改情况
(一)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审计反映问题的阶段性整改情况。
1.关于“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财政局已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截至
2.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划拨保教费”的问题,财政局已按《云浮市云城区区级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保保教费在规定时间内(10个工作日)划拨到账。
3.关于“辖区内幼儿园未按规定比例提取减免保教费和特殊困难补助资金”的问题,财政局已与教育局协调要制订减免收费政策的具体办法。
(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反映问题的阶段性整改情况。
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预付款项直接列支出”和“超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城镇执法局已实行“一车一档”使用管理制度、规范了车辆加油卡预付款项会计核算和现金使用管理。
(三)公共投资审计反映问题的阶段性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违规签订补充协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及工程变更后未办理相关手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超额度列支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未经环保验收、未按规定申请概算调整、少缴纳税费、业务招待费超标、结算价款计价不准确等问题,区政府结合有关要求和地方实际,重新修订印发了《云浮市云城区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规范我区项目建设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大部分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个别问题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未能如期完成整改。下一步,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大整改推进力度,补齐短板,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梳理,突出重点,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二是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对已经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按照中央和省相关改革措施的部署和要求,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全力推动中央、省和市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