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84号)有关规定,经审核,云浮市云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招用1名就业见习人员,符合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条件,拟按规定发放就业见习补贴,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
受理部门:云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管理和培训就业股;
联系电话:0766-8823363。
附件:2024年3月云城区就业见习补贴拟发放名单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