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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3-11-24 16: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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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指南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补贴对象普通全日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经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申领条件、补贴标准(一)补贴条件(需同时满足下述四点):
(1)劳动者属于有效期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注意:情况发生变化符合退出机制的,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已经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人员需按规定重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同时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和城镇职工医疗两个险种
(4)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申领,不再受理。
(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应提交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复印件上写好开户支行并签名盖指模)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用于核验、登记)
4.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申请步骤1.符合认定条件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地点: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户籍所在的党群服务中心)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初审环节:到户籍所在的党群服务中心申请认定就业困难,户籍所在的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公示并在认定表加盖意见及公章;
(2)复审环节:公示结束取回资料后提交复审资料到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或直接由党群服务中心移交资料到区人社局进行复审;
(3)通过认定、出证:对条件符合人员予以认定通过,并打印认定结果,证件移交到行政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回行政服务中心取回《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3.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以个人灵活就业方式同事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并于参保当月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登记灵活就业;
4.补贴申请:每年1月、7月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提出申请;(注:如1月无提出申请可在4月补申请、7月无申请可在10月补申请;补贴到账时间以财政局划拨为准;)
申请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以首次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类社保补贴年龄为准)
受理单位云城区人社局培训就业股
咨询电话云城区人社局培训就业股:0766-8817087
备注相关补贴项目和标准,国家、省和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照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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