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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类】一次性创业资助(网上办理)
发布时间: 2024-03-20 17:11
来源:云浮市云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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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指南

补贴项目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条件1.初创企业(指在云城区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下同)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以上传申请时间为界点计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军转干部、复退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第一类:在本区所辖乡镇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第二类:到云浮市外求学、务工后返回云城区创业的云浮市户籍劳动者;
(5)在乡镇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补贴标准及期限一次性10000元。
应上传附件材料(以jpg图片格式)1.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本人签名处需盖本人手指模);
2.申请人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如下):
  ①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上传学籍证明、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原件;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②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上传转业证或退役证原件;
  ③属登记失业人员上传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上传2、3和5、6页);
  ④属就业困难人员上传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上传2、3和5、7页);
  ⑤属脱贫人口上传扶贫联系卡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⑥属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如经营范围属餐饮业的,需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经营范围属住宿业、民宿的,需上传特种行业许可证。

  ⑦属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及毕业证书原件;

  ⑧属外出务工结束后返回原户籍地创业的劳动者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及最近一次在外地的社保缴费记录(参保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经营范围属餐饮业的,需再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经营范围属住宿业、民宿的,需再上传特种行业许可证。)

4.申请人社保卡原件                                                                      

5.参保在职员工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步骤

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个人办事中心”(推荐使用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第一步:点击“个人就业登记网上申请”--“新增”,就业形式选择“自主创业”,如实录入创业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保存”--“提交”;                                        

第二步:点击“一次性创业资助”的“立即办理”,按证照材料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注意“申请受理地点”选择“云城区-区县本级”,上传附件材料应全面、清晰(以jpg图片格式),确认无误后点“提交”,否则将影响补贴申请。

申请时限补贴对象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满6个月之日起3年内(逾期不再受理),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时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申请平台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咨询电话云城区人社局培训就业股,0766-8817087。
备    注以不实承诺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就业补助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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