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发〔2016〕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印发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干部职工牢记宗旨,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加快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提供优质殡葬服务,依法规范殡葬管理,强化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扎实、作风优良、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民政部决定,授予北京市殡仪服务中心等95个单位“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和安晓伟等197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全国各级民政部门、殡葬服务单位和广大殡葬干部职工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完善设施、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集体,打造作风优良的高素质队伍,谱写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