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云浮市云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征求意见稿)》,决定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4日,云浮市云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云浮市云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听证会的通告。听证会以相关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听证代表22人,听证会参会人员于2023年4月27日通过网站发布并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7日。
本次听证会于2023年5月16日在云浮市云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应到人数22人,实到22人。参会人数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云浮市云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梁灿辉同志,陈述人为云浮市云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碧仪同志。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会开始,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员名单;
(二)听证陈述人介绍《云浮市云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稿)的有关内容;
(三)听证人代表发表意见,以及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代表的意见予以回应;
(四)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五)听证代表对意见收集签名确认;
(六)听证会结束。
二、听证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报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代表共22人,其中:群众代表4人、政府部门机关单位18人。在听证会参加人中,有群众代表及有关政府部门机关人员等,听证会参加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听证会代表主要意见
实到会的22名代表就《云浮市云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稿)发表了意见,并阐明了理由。到会代表原则上同意《云浮市云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稿)。
区民政局代表何泳贤:建议在第三章第七条(四)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添加“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年满18岁的孤儿”。
其他听证代表原则上一致同意《云浮市云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稿),对通告方案没有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
云浮市云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充分听取听证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基础上,经研究讨论,对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如下:
区民政局代表何泳贤:建议在第三章第七条(四)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添加“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年满18岁的孤儿”。
分析及处理意见:采纳意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笔录签名确认。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