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相关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切实保障活动期间我市低空空域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决定活动期间进一步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含穿越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
管控时间:2026年2月2日18时至23时。管控区域:云浮市体育公园 东至云浮市云城区人民医院-南至鹏石村委会-西至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北至富丰路合围区域内(详见附图)。

云浮市体育公园禁飞区域
三、法律责任
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不遵守飞行器临时管制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强降措施,并依法对当事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