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云城区林业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云浮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云浮市林业法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等要求,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目标方向,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要部署,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架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发挥林长制综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林长制实施情况的考核内容,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责任,推动全区林业干部依法履职、依法治林。三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林草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林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学法5次。四是坚持并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类培训,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组织参加保密在线学习培训和学法平台学习考试等,促使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念更加牢固。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和区委“128”抓落实工作思路,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市、区普法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服务林草事业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普法工作任务。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云浮市云城区林业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云浮市云城区林业局2023年学法普法工作要点》,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责任股室等作了具体安排,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二是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列入干部职工学法计划,系统组织学习宣传。依托“学法平台”“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专题学习,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同时,按照《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要求,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学法资料呈报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学习。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派发宣传单张、发布信息、纪念品等方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节点,深入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市场、进餐馆等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约14万份,向广大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弘扬健康向上的生态文化,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结合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检查,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在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并设置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森林火灾防控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律。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四个亲自”要求,较好地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高度重视理论学习。认真研读领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的重要部署要求等,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林业改革、推动林业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能力。二是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区重要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全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市、区关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要求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机制,增强科学决策的自觉性、主动性,对重大事项进行科学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重要事项100多项。三是着力强化全局法治化水平。局主要负责人主持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云浮市云城区林业法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时间表、线路图,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普法宣传等法治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查摆问题并逐一进行整改指导,优化依法行政执法模式,层层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全面提升全局法治化工作水平。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文件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区“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等各项内容的贯彻落实情况。一是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机制。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根据信访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局信访工作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向局领导作汇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收到及其他单位转来的信访案件共5宗,已办结4宗,1宗正在处理。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优化流程,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并在网站向社会公布。经过梳理,我局目前行政许可19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1项、公共服务10项、其他类别5项。推进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等规范统一,安排专人进驻窗口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有关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树牢“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项目”意识,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用林保障,主动融入项目前期,提前指导业主单位规范项目用林,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缩短申报材料组件、现场查验、申报要件的审核时限。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的审批项目,第一时间安排公示和查验,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效率和质量。2023年审核建设用地项目永久占用林地14宗107.3449公顷,审批临时使用林地5宗3.8921公顷,审批林业生产服务用林地12宗12.909公顷。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抽查对象、抽查内容等,采取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两种方式,严格按照检查清单逐一检查,主要核查检查对象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核发相关许可证的有关规定,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情况,督促企业规范、依法、诚信经营,有效促进林业生产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所有抽查对象100%检查、抽查结果100%公示。二是权力运行监督更加有效。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应审尽审原则,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事项,不得提交集体讨论、不得印发文件,切实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2023年共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3次。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法治林业建设能力中的重要作用,于2023年4月与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素质过硬、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要合同磋商、行政应诉、林业纠纷调解等事务,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确保林业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律顾问共审核各种文书、合同等26份。规范资金管理。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采取严格措施,对涉林资金运行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林业重点项目,认真落实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审查,强化资金的跟踪管理和稽查,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保证项目资金正确使用。严格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直接足额拨付到林农手中。2023年纳入省级损失性补偿的公益林面积31.9万亩,中央下达的4万元和省下达的1335.34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到位,已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兑现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1273.1958万元,支出率达95.35%,直接惠及农户3万多户。三是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亮证执法”,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通过文字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保存(包括数字化归档),严格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严厉打击毁林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毁坏林木林地、违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等行为,保护森林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工作部署,制定了《云城区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今年以来,我区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13宗,已全部作出行政处罚,(其中,违法使用林地8宗,滥伐林木案5宗),查处率为100%。案件罚没收入39.31万元,补办林地手续10.82亩,恢复林地14.51亩,已补种树木221株。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与其他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林业案件线索移送材料、办案程序等进行细化和交流,确保案件线索顺利移送。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动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工作的系统性不够强,主要是谋划法治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强、水平还不高,尤其在法治学习、普法宣传教育方面仍存在“等靠要”思想,满足于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创造性开展能力仍需提高。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水平虽然有所提升,但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还不够适应当前执法新要求,面对数量众多且逐步修订的涉林法律法规,时常暴露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驾驭能力的不足,进而出现“法用不够”的问题。三是行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我局负责全区林业的行政执法业务,目前有且仅有一名专职执法人员,加之森林公安划转地方公安后,林业行政执法面临着范围广、相关法律专业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的现象,导致行政案件查处、执行存在一定困难。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人员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把法治学习作为林业干部职工的终身课题,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针对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着重培训执法文书制作、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办案取证、自由裁量使用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调查取证能力,着力增强整体办案水平。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举措,承接好省级委托下放许可事项办理,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群众需求,及时调整事项清单,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的证明事项进行宣传推广,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加强事中事后核查、信用监管以及风险防范措施,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以“管得更好”支撑“放得更活”。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化,推进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现象发生。探索建立首次轻微违法包容免罚机制,积极推行审慎包容、柔性执法,努力让林业行政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四)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聚焦林区盗伐滥伐、违规占用林地、滥捕野生动物等高频重点违法事项,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增强监管合力,加大惩处力度,让不法分子“不愿犯法、不敢犯法、不能犯法、犯不起法”,从源头上制止林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持续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坚实站稳群众立场,树立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将林业普法内容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频共振”,提升普法时效性和精准度。结合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湿地日等主题宣传,在普法方式上守正创新、久久为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爱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讲好林业法治故事、传播林业声音,提高群众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
云浮市云城区林业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