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5月5日上午9:00公开举行《云城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项目》(以下简称《补偿标准》)听证会,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3月30日在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补偿标准》听证会公告,截至4月14日,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方式产生了31名听证代表。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于4月14日在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了《补偿标准》听证代表名单,并于4月20日前将听证通知书及有关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5月5日上午,在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召开《补偿标准》听证会,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31人,实到31人,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邓矿标同志,听证陈述人为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梁毅鑫、郝琪同志。听证会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
2、听证陈述人对《补偿标准》的编制背景、依据及规划有关内容作简要介绍; 3、听证代表对《补偿标准》发表意见;
4、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并由听证陈述人和听证代表签名确认。
5、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二、听证代表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31名听证代表,其中政府部门代表27名、群众代表4名,具体名单如下:
政府部门代表分别是:各镇人民政府及区直相关部门委派的何彩云(云城区人大代表办)、杜沃荣(云城区政协办)、吴水荣(云城区林业局)、陆永华(云城区住建局)、叶伟豪(云城区发改局)、曹博文(云城区交通运输局)、陈炜钊(云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欧俊坚(云城区民政局)、徐德洲(云城区委宣传部)、张卫国(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张家伟(云城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陈碧志(云城街道办事处)、邓成就(云城街道办事处)、李秀文(高峰街道办事处)、陈兴建(高峰街道办事处)、林鉴泉(河口街道办事处)、吴阳杨(河口街道办事处)、邹霆(安塘街道办事处)、梁伟球(安塘街道办事处)、陈伟强(思劳镇人民政府)、欧义强(腰古镇人民政府)、陈锡文(腰古镇人民政府)、卢云红(腰古镇人民政府)、罗炜键(南盛镇人民政府)、石瑞忠(南盛镇人民政府)、伍志宙(前锋镇人民政府)、邓桂雄(前锋镇人民政府)等27位同志;群众代表分别是:金建华、邹颂华、童国龙、吴和等4位同志。到场参加会议的代表有31人,0人因事请假。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参加会议的31位听证参加人就《补偿标准》发表了意见及阐明了理由,没有出现存在争议或分歧的重大问题。听证参加人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详见附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对《补偿标准》的编制背景、依据及调整的必要性和调整的合理性进行了讨论分析,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听证会达到了预期效果。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补偿标准》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特此报告。
附件:《云城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项目》听证会反馈的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附件:《云城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制定项目》听证会反馈的意见采纳情况表(2).doc
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