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云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废止一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建设,及时废止和修改与民法典原则、规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6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20〕83号)的要求,我区对原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区政府决定对目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2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主要存在哪些情形?
此次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主要存在以下情形:
1.文件的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精神不一致、不协调或者相抵触。
2.文件的主要内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
三、《决定》的有效期是多长?
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云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7日
正文链接:http://www.yfyunchengqu.gov.cn/ycqrmzf/jcxxgk/zcwj/content/post_1409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