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指南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②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役证复印件;
③属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复印2、3和5、6页);
④属就业困难人员提交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复印2、3和5、7页);
⑤脱贫人口提供扶贫联系卡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复印件需写清楚具体开户银行分行或支行,并签名捺指印)。
6.参保在职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表格
附件: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