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云城区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反映。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关于印发《云城区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关于《云城区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